驾车上路,
必须遵守交规,
可总有人不把这当一回事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30多岁的女子罗某在开车的过程中,非但闯了红灯逼停正常车辆,甚至在面对车主时起了争执,一阵撒泼地将对方的车辆踢坏,随后躺在了马路中央。去年8月份,在静安区的某道路上,这样的一幕就此上演,罗某最终也因为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,给自己带来了拘役的代价。
近日,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就罗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提起公诉。就在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、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时,罗某对闯红灯的行为供认不讳,她表示,自己确实看到了红灯,但因为赶时间,才“出此下策”。对于双方起的争执,罗某表示,胡先生先辱骂自己,她才踢踹车辆报复,责任应当在胡先生。
在查阅案发路段公共视频和证据材料后,检察官认为,罗某闯红灯影响他人车辆正常行驶,在与被害人胡先生发生口角后,罗某企图吐口水、脚踢车辆,激化矛盾。随后,罗某又躺在早高峰的马路中间,影响其他车辆的行驶,破坏公共秩序。
原来
去年8月17日早高峰,胡先生驾车在某路口右转,与此同时,罗某准备直行通过路口。根据路口信号灯指示,此时直行信号灯是红灯,罗某应在路口等待。但罗某直接闯了红灯,所幸胡先生及时刹车,避免车辆相撞。
对此,胡先生开窗训斥罗某,但罗某不仅不服气,还与胡先生起了争执。为宣泄情绪,罗某故意对着车辆狠踹,造成车辆副驾驶车门和右侧凹陷。就在罗某决定逃离现场时,被随即下车的胡先生拉扯住,于是罗某索性躺在马路中间,无奈之下胡先生报警。
经鉴定,车辆物损达人民币4800余元,已达寻衅滋事罪中损毁公私财物的入罪标准,罗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。
法院近日作出判决:被告人罗某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拘役三个月,缓刑三个月。
记者:张琦
编辑:叶苹
通讯员:顾家奇
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静安官方微信
Copyright 2015-2022 大众家电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豫ICP备20014643号-14 联系邮箱: 905 14 41 07@qq.com